A某非法拘禁罪,并行贿罪50万元,深圳刑事辩护律师刘平凡、程先华为家属提供有针对性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13-05-03
新闻来源:刑辩力机构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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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3日下午,经与刘平凡律师预约时间,A某家属过来际唐律师事务所咨询案件办理工作。

A某非法拘禁罪*行*贿*罪案件基本案情

A某,男,系深圳某公司员工,因公司涉嫌放高利贷而不能按时收回本金,遂跟随主谋的意见和建议,而将借款人关押在某宾馆27小时,后案发,A某等共10人被抓。4月28日,A某被逮捕,罪名是非法拘禁罪。而被害人并未出现身体伤害或者其他人身伤亡后果。
不料,今日,A某另一犯罪事实被深圳某检察院反贪部门立案侦查。据悉,A某作为中间人,长期为没有深圳户口和社保关系的外籍人士,在深圳购房提供方便,遂长期贿赂深圳某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后A某因为未达到委托人的意愿而被委托人举报,直至案发。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刘平凡、程先华接待并提供法律咨询

非法拘禁罪,两律师详细的向家属介绍了法律的规定,并根据家属阐述的案情情况,初步做了法律分析。对于其*行*贿*罪,两律师在详细介绍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行*贿*罪的定罪要点和证据要点,并着重提示家属:注意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及其他证据的提取。同时,刘平凡律师作为专注刑事辩护18年的老律师,着重的提示家属注意在程序上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委托人明确表示:非常感谢两位刑事辩护律师的耐心咨询和解答,其在征求家人意见后,将立即委托际唐所刘平凡律师办理A某刑事案件

考虑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其他详细咨询方式和咨询事项,即不再一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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