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关于缓刑的具体适用问题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5-01-15 新闻来源:刑辩力机构律师网 阅读次数:1051
陕西省人民法院:
1952年4月1日政呈字第26号呈请解释政务院公布试行的“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中的缓刑,应如何运用?经我们研究,提出以下意见,希作参考。死刑、无期徒刑的缓刑,是关押起来,强迫劳动以观后效。即在劳动中表现得好,原判死刑的,即可考虑改判为无期徒刑;原判无期徒刑的,即可考虑改判为有期徒刑。如果表现不好,拒绝改造,随时可以执行死刑、无期徒刑。这样广泛地运用了缓刑制度,不仅对犯人的惩罚改造起了很大的作用;同时强迫他们劳动生产,也减轻了人民某些负担。应在这些政策精神上去深切体会;在中央未作统一规定前,关于缓刑期间的长短,撤销缓刑的条件等方面,暂难作具体的答复。至于具体运用可根据犯人罪恶的大小轻重和具体情况来决定。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间,一般的应与刑期相等或较刑期为长;经过较长时间的考验,对于犯人的教育改造是有好处的。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编辑
牛律师刑事辩护网www.lawyer123.cn,依据最权威的法律法规,秉持最科学的刑辩技巧,坚持术有专攻成就刑事辩护品牌成功案例。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服务。牛律师刑事辩护精英团队,专注刑辩领域,案例成就金牌!
服务热线:4006066148
延伸阅读
NEWS
2024-03-18
刘平凡律师正在承办的宁波涉枪支散件案被财新周刊跟踪报道
2023年12月18日,陈海波涉嫌走私武器一案在宁波市中级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这些零件是否构成枪支散件,成为控辩双方的焦点。庭上出现了两份结论相左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宁波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下称“宁波鉴
2023-07-04
跨境电商五金件加工企业在下单和采购环节的刑事风险防控
2023-06-16
刘平凡: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看枪支散件主要性和专用性两大特征
刘平凡:以治安管辖中的尴尬局面,说明在执法中对于枪支散件出现认知偏差的原因
刘平凡:刑法定罪量刑中有关非法制造枪支罪,因不具备“专用性”而被鉴定机构不认定为枪支散件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