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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刑辩百科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在办理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常常有以下两种结果: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从来没有以下两种情况发生:1.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本团队律师还知道,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或裁定核准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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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死缓的核准程序
2015/1/14 10:52:28   来源:刑辩力机构商事犯罪辩护律师网   浏览次数:872次   
关键词:死缓  死缓的核准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4006066148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缓期二年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人民检察院不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

 

(二)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

 

(三)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

 

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的。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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