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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室刑辩百科
留置室,是2004年10月1日之前用看管涉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场所之一,之后改成候问室。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的律师非常清楚,公安机关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才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一)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二)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三)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但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12小时;对在12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才可以延长至24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24四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才可以延长至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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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公安机关询问嫌疑人的最长时间
2015/1/20 15:50:44   来源:刑辩力机构商事犯罪辩护律师网   浏览次数:830次   
关键词:候问室  询问时间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4006066148  

 

 

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

 

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十二小时;对在十二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前款规定的时限自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被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至被盘问人可以自由离开公安机关之时或者被决定刑事拘留逮捕、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而移交有关监管场所执行之时止,包括呈报和审批继续盘问、延长继续盘问时限、处理决定的时间。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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