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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书证刑辩百科
物证书证:包括物证和书证两类实物证据,都是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如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赃物、血迹、精斑、脚印等。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或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在办理中,发现控方用来证明当事人有罪,罪重的证据材料大多数是物证书证。如果要取得很好辩护效果,没有对其有深入的了解是很难的。所以,本团队律师非常重视此类证据,特别是对其真实性有更加独特的一套辨别方法。还有就是,本团队律师也能很好的辨别两者。这样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质证环节,如果把两者给混淆了,后果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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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浅析物证书证的符合条件
2015/1/20 17:34:18   来源:刑辩力机构商事犯罪辩护律师网   浏览次数:853次   
关键词:物证书证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4006066148  

 

 

当事人提交书证的,应当提交原件。“原件”指文书制作人作出的最初定稿、签字的原本或者加盖印章与原本有同一效力的正本。如果当事人提交原件确有困难,比如原件难以取得或者无法借出,当事人可以提交复制件、照片、副本、节录本。“复制件”指影印件等;“照片”主要指与明暗程度相同的影像;“副本”指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与原本和正本同一内容的抄送本;“节录本”指从原本、正本、副本上摘录的主要内容。当事人提交照片、副本、节录本的,应当附有有关机关的证明。当事人提交的书证是外文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当事人提交物证的,应当提交原件。如果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比如该物证无法移动、不易保存,或者原物不存在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复制品,即根据原物制作的模型或者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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