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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书证刑辩百科
物证书证:包括物证和书证两类实物证据,都是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如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赃物、血迹、精斑、脚印等。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或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在办理中,发现控方用来证明当事人有罪,罪重的证据材料大多数是物证书证。如果要取得很好辩护效果,没有对其有深入的了解是很难的。所以,本团队律师非常重视此类证据,特别是对其真实性有更加独特的一套辨别方法。还有就是,本团队律师也能很好的辨别两者。这样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质证环节,如果把两者给混淆了,后果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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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提醒您在提取物证时要注意的事项
2015/1/21 9:51:24   来源:刑辩力机构商事犯罪辩护律师网   浏览次数:846次   
关键词:物证书证  提取物证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4006066148  

 

 

下面介绍在提取事故物证应该注意的几点事项:

 

一、事故物证的提取工作,应在事故痕迹勘验工作完成之后实施,以免影响事故痕迹的勘查和鉴定

 

二、为了保证事故物证检验鉴定结果的准确可靠,在勘查和提取物证的过程中,要防止所提取的物证被污染

 

()提取物证之前,切勿在物证部位及附近用粉笔、圆珠笔或蜡笔等勾画

 

()提取物证所用的各种工具、包装物、容器等必须干净

 

()用同一工具提取不同部位的物证时,每提取一次,都必须把工具擦拭干净

 

()提取各种物证。特别是提取油脂、血迹、人体组织等,切勿用手直接接触物证

 

三、所提取的物证样品,要随时注明提取部位和名称,以免混淆

 

四、取证检验的物品或车辆,应暂时扣留,待检验鉴定工作结束后予以发还

 

五、微量物证及附着物的提取,一定要小心、细致,谨防遗失

 

()某些微量附着物在提取前,应先拍照,以保留原始状态和位置,尤其是附着的少量纤维物证更应拍照,再小心取走纤维,妥善保管和送检

 

()对于不易直接提取的事故物证,如有可能,可以连同载体一起提取

 

六、法医物证的提取极易受环境气候的影响,勘查人员应事前准备好冷藏瓶等,防止受热易腐败检材失去检验价值

 

七、要找准事故要害部位,尤其是事故接触点,在此处提取事故物证,才是最重要的

 

原标题:提取事故物证注意什么?

来源:找法网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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