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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管辖刑辩百科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告诉您,中院管辖,顾名思义就是中级人民法院有权限的管辖。我国中级人民法院所管辖的案件都是在犯罪程度上属于较为重大犯罪的或者较为严重刑期的。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对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刑事案件有着充分的辩护经验,在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的案件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中以深厚的理论功底、扎实的办案技能、紧密的团队协作、丰富的执业经验、良好的工作背景,以及严谨执着工作态度令人所折服。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承诺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以及上诉、申诉、死刑复核等各个程序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提供优质、高效、热情的法律服务,旨在为委托人在法律许可的框架内专业提供取保候审、缓刑、无罪、罪轻、从轻、减轻处罚的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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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法规定外国人犯罪一审刑事案件不再由中级法院管辖
2015/2/28 10:19:48   来源:腾讯新闻   浏览次数:1343次   
关键词: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4006066148  外国人犯罪  一审刑事案件  

 

新华网北京20111226日电 (记者 陈菲 崔清新)26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拟对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作适当调整。

 

修正案草案在首次提请审议时规定,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和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第一审均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有的常委会委员、部门和地方提出,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面临的犯罪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能力进一步加强,应根据惩处犯罪的需要和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对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分工作适当调整。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有关方面研究,建议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范围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案件。这意味着,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一审拟将不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修正案草案对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的审理期限作了一定延长。

 

原标题:外国人犯罪一审刑事案件拟不再由中级法院管辖

 

牛律师刑辩深圳团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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