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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标准刑辩百科
为防止法官裁量权过于宽泛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量刑程序规范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绝大多数案件存在多种量刑情节并存的情形:既可能都是从宽情节,也可能都是从重情节,还可能是数个逆向量刑情节并存,而且数个逆向量刑情节既有法定的、又有酌定的。我们总结一套科学的量刑辩护方法:从量刑起点辩,即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进行辩护;从确定法定基准刑期辩,即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以外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准刑进行辩护;从确定宣告刑辩,即综合考虑全案情况,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依法确定宣告刑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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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量刑标准
2011/12/19 0:00:00   来源:刑辩力机构商事犯罪辩护律师网   浏览次数:4次   
关键词:

抢夺罪、抢夺罪量刑标准概念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

抢夺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抢夺罪量刑标准】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 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抢夺价值2 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犯罪数额不足2 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管制、罚金刑。

  有故意犯罪前科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有期徒刑一年为基数,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有数额的每增加1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抢夺罪量刑标准】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数额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8 000元以上并具有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每增加规定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抢夺罪量刑标准】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5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的,刑期增加一年。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4万元并具有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缓刑适用但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跨县、市流窜作案的;

  (二)惯犯;

  (三)未全部退赃的;

  (四)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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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抢夺罪

抢夺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条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
  抢夺罪是数额犯,刑法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即构成犯罪,可以立案追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1、“数额较大”,指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
  2、“数额巨大”指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3、“数额特别巨大”的指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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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著名的刑法专家、教授和刑事辩护律师共同组建。以“专业与高效”打造最专业、最权威、最高效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汇聚全国曾在公、检、法一线工作的知名刑事律师、刑案专家,因术有专攻且严谨执着而成就其独特品牌,并借助刑法学专家的外脑资源,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遭受不白之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为其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法律服务。曾为办理多件国内影响较大的挂牌案件、领导批示的大案、要案,有着广泛的社会信誉。团队律师只对委托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作出分析和判断,绝不作毫无边际的夸口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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