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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种类刑辩百科
《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两大类,即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刑罚的目的是改造罪犯、保护社会和警醒世人。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对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的刑事案件辩护时作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全部成功。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以及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刑事案件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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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的执行
2011/8/5 0:00:00   来源:刑辩力机构商事犯罪辩护律师网   浏览次数:2次   
关键词:

        公安机关执行管制,是指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以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公安机关,依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进行教育、监督、考察、评议和改造。

        公安机关在执行管制时,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告知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活动范围、地域和必须遵守的有关规定,并向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有关群众宣布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管制期限,是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等。 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应把被管制的犯罪分子列为重点人口依法进行管理,防止漏管失控。

        在监管工作中,要依靠群众对罪犯逐个建立监督考察小组,依法对罪犯进行经常性的认罪服法教育和监督考察。定期组织群众对被管制的犯罪分子进行评议。

        对于出现迁居、死亡等变动情况,应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机关。应当减刑的,由公安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由受理减刑建议书的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裁定。如果在管制期间犯罪分子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其余罪,应由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程序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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