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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犯罪机构案例库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上称侵犯财产罪。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最近虽然办理了许多财产犯罪案件,主要有: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侵占罪、诈骗罪、聚众哄抢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等。其中:李某盗窃价值60余万,程先华律师辩护改认定15万并认定自首被减轻处罚获刑1年6个月不上诉案;张某诈骗70万,刘平凡程先华律师侦查阶段介入3月,检查机关终不予起诉案;王某保险诈骗罪一审实刑二审本网辩护缓刑;全国首例泥头车偷排泥浆追究刑责案,毁坏财物价值12万判只刑9月;梁某冒充外国人诈骗27万案;团队所办理的这类犯罪案件除抢劫罪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外,都将一定的财物数额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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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套现案值500多万!直击广东非法买卖药品第一案:刘平凡刑事辩护律师介入龙某涉非法经营罪案
收案日期:2016/05/13  来源:牛律师刑事辩护网  浏览次数:1010次
[核心提示]龙某社保卡套现涉及无证非法买买药品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羁押,经刘平凡、程先华律师了解,该案非法经营额度竟然高达500多万元,而且龙某是本案数十人犯罪集团的主犯。更严重的是:本案被列为广东省药品第一案,可见其严重性和典型性。那么,两律师该如何辩护呢?本案律师有时如何有效工作的?欢迎各位关注本案进程。
案 号
 牛律师刑辩案例第52号
承办律师
  刘平凡 刘 敏
关 键 字
 非法经营罪 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 销售假药罪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基本案情

误入歧途:生活安定却起波澜,龙某入班房,全因社保卡套现买药卖药涉嫌非法经营罪:

龙某全家跟随其长居深圳,起初创业为生,生活美满。后龙某经朋友介绍,逐渐接触后觉得收取社保卡套现的药品利润可观,遂干起了收药的工作,因其不具有许可证等因此属非法行为。经过长期经营,龙某从最初的带人刷卡取药卖药发展成了专门收取社保卡套现出来的药物的经营人员,并且其上游有10多名收取社保卡并带人具体到医院刷卡取药的人员,而其在收取了大量的药物之后,又辗转卖给了全国各地的下游的收药人员等,累计金额巨大。

龙某社保卡套现卖药买药金额特别巨大面临重刑何去何从:刘平凡律师介入有望靠技术赢回龙某的自由和前程:给你信心是律师的责任。

经律师会见了解、与家属合法座谈沟通及与办案侦查机关核实了解到:龙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刑事拘留,且其的累计经营的金额累计已达到500多万元,并且其上游有10多名犯罪人员卖药品给其也一同被抓获到案,而且其下游也有56家从其手中买入批量药物的人员,尚未归案,但也在警方的追捕工作部署当中。龙某对于自己涉嫌的特别巨大的犯罪数额予以了供述,同时也供述了其上下家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和交易数额等。因自觉个人犯罪事实严重,因此龙某遂委托其家属找到本案律师刘平凡,期待技术型刑事辩护律师刘平凡能扎扎实实的为龙某辩护,并能争取到最轻的处理。

刘平凡律师与程先华律师曾代理多起非法经营罪的成功案例:

本案刘平凡律师在处理非法经营罪方面,经验丰富,曾与程先华律师共同代理罗湖法院管辖的某非法经营罪(涉及到外汇犯罪)非法经营数额为上亿元多,最终经过辩护获得缓刑的成功案例。

律师办案

刘平凡律师主办、程先华律师协办,分工负责,高效办案:

513日本网首席律师刘平凡亲自接手案件后,安排具有同类案件辩护和跟踪经验的程先华律师跟踪本案,程先华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本案并开始有序的进行各项辩护辅助工作,以保证本案的辩护流畅、有效。

两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并召集座谈会:深入研究案件做好辩护准备工作:

后经两位律师初步了解,因家属未参与案件因此对案情不十分了解,两律师遂决定第一时间赶赴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龙某。通过该次会见掌握了基本案情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律、证据、政策、心理健康等的辅导工作,会见持续半天工作时间,内容丰富,效果显著。会见后,龙某表示对自己的案件充满信心。

接下来,刘平凡律师即召集家属及助理律师程先华等数人,召开本案内部小型专业研讨会议,会议研究了本案的定性走向、可能涉及的罪名、法律具体规定内容、辩护方案的内容、实施辩护的方法、律师工作分工与步骤流程等具体内容,并就家属关心的众多定罪、量刑、辩护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分析。

经涉及罪名方面,两律师分析到:社保卡套现的案件,可能涉及诈骗罪,也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还可能涉及到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销售假药罪,销售劣药罪等众多罪名,本案目前被刑事拘留且立案的罪名是非法经营罪并且经过与办案单位沟通也不确定罪名会否变更,因此律师的辩护工作必须跟上…… 

可视化图示:龙某可能涉嫌罪名及其基本特征

两律师依法奔赴办案单位了解本案基本案情并据此作出辩护方案的调整:

与办案单位有效沟通也是辩护律师的重要工作,因此两律师迅速与办案单位承办人取得联系并与其当面沟通半小时左右,充分深入有效的了解了本案的案情,涉及到罪名、犯罪金额、同案犯情况、犯罪人数、查获实物、有关银行流水等证据,并仔细了解清楚了办案单位对此案的想法等,律师也与其交流当中充分表达要求保障犯罪嫌疑人辩解权利、提供证据权利等合法权利,并要求办单单位及时依法通知律师办案进展和程序进展,同时也表示将及时适时提交律师辩护意见等,恳请办案单位重视……

在本案的审查批准逮捕阶段,尽管律师审查龙某已符合逮捕条件,但两律师依法也提交了该阶段辩护意见,重点在于要求保障犯罪嫌疑人龙某的各项权利并对其犯罪金额提出了异议,恳请检察机关重视,以求影响和推进检察机关在批复公安的要求进一步查处落实的证据题纲当中,能体现对金额的重复查证,仔细对症,为最终在法庭阶段的辩护能打掉数额巨大的难题谋划条件和做出准备。

本案与617日,龙某被某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逮捕后,本案两律师第一时间去会见了龙某并就逮捕后的法律规定、程序推进等问题对龙某进行辅导。龙某表示:其虽被逮捕,但现在经过律师的法律辅导,已对自己的案件充满信心,相信自己能够获得轻判。

在本案的侦查阶段,两律师又依法提交数份律师辩护意见书,涉及到有关金额的认定、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的认定、有关本案龙某上游收药集团数名在逃人员的有关犯罪事实的认定等多方面内容,层层剖析本案龙某的从属地位、龙某的获利额事实上不大(刑法上认为:非法经营额不等于实际获利额),龙某只是社保卡套现的中间一环而非全部过程或者也不是最关键的套取环节等的辩护观点,既符合本案事实的认定,又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说,本案两位律师与侦查人员的沟通,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

本案目前在逮捕后的侦查阶段,但已处于收尾阶段,不久将被移送某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本网两专业律师将持续跟踪和进行有效变化,并将第一时间披露本案的精彩辩护过程和有效辩护的成果,欢迎大家继续关注。

(因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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