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1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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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上午,深圳中院召开全市
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总结回顾了近三年来全市
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传达了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和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
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举措。会议由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国新主持。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毅敏传达了上级
法院有关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基联,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郝丽雅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市中院其他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各基层
法院院长和全市两级
法院民事审判干警共约450人参加了会议。
邓基联院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几年全市
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就如何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充分认识民事审判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民事审判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市两级
法院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民事审判工作不仅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途径,也是维护
法院和
法官形象的必然要求。两级
法院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民事审判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民事审判作为人民
法院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在增强民事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服务水平、改善
法院队伍形象上狠下功夫,把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推向前进。二、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提高民事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全市
法院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审判管理,从三个方面努力,不断提高审判水平,切实消除人民群众对司法不公的担忧和疑虑,提高司法的公信力。一是要努力提高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要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努力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建立有效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二是要努力提高审判效率,切实解决案件超审限的问题。要转变思想观念,像抓裁判不公一样抓超审限问题。要摸清底数,弄清实情,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要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和建立科学、高效的审判管理机制。要加强案件审限管理,全面落实审限跟踪、审限警示和超审限通报制度。三是要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实现上下级
法院之间的协调互动、共同提高。要进一步强化
二审的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完善上下畅通的信息互动网络,形成双向互动、良性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三、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全市
法院要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继续下大气力狠抓队伍建设,把提高
法官整体素质作为做好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切实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大力提高民事审判
法官的业务能力。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切实维护司法廉洁。
郝丽雅副院长总结、回顾了近年来全市
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理顺民事审判职能分工,完善审判管理运行机制和着力解决民事审判实践中的重点问题,推动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这两大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部署,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最后,郝丽雅副院长就
法院如何围绕和谐社会建设主题,努力构建和谐的诉讼秩序提出四点要求:一、坚持公正与效率,着力提高民事审判的公信力。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目标,当前重点要抓好两个方面:一是要继续强力推进标准化
办案工程,实现裁判尺度的统一,要抓紧研究继续推进标准化
办案工作的具体措施。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审限意识,努力实现诉讼效益的最大化,坚决杜绝人为因素的诉讼拖延。二、坚持和谐共赢,着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一是要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主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结合起来。二是要勇于探索,积极创新。特别针对如何引入人民调解组织、工会、妇联、行业协会等参与调解进行积极探索。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