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执行局自调整内设机构职能,成立
执行监督处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对基层
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促进全市
法院执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修改完善案件办理规程,加强个案监督指导。
执行监督处对
执行异议审查、
执行复议审查、
执行监督处理、
执行申诉信访处理等办理规程进行了调整和规范,对
立案移送、审查办理、结案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做到监督规范化,强化了监督指导作用。二是制定
执行指导专门规定,加强常规性指导。制定市中院《
执行监督处指导规程》,对如何研究推动
执行工作标准化
办案、整理发布
执行案件典型案例、通报
执行实践中易发错漏行为、组织开展
执行经验交流座谈、考核下级
法院执行工作等常规性指导提出明确要求,做到了开展常规指导的经常性、制度化。三是走访调研基层
执行工作,增强了监督指导的针对性。4月下旬至5月上旬,
执行局监督处全体干警深入六区
法院走访座谈,广泛征求基层
法院执行人员对监督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监督指导工作更有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