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网推荐阅读: "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深圳中院动态,坚持立足法院跳出法院 探索全新司法服务方式...
深圳中院动态,坚持立足法院跳出法院 探索全新司法服务方式 我市两级法院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
2011/07/27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浏览次数:568次   
关键词:

     7月11日至15日,我市两级法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官走访企业”活动周,正式启动全市“法官进企业”活动。这是继去年10月“法官进社区”活动开展以来,我市法院“立足法院跳出法院”活动,积极探索全新司法服务方式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一周时间内,我市两级法院法官走访了100家企业,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牢固树立群众观念
    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后,市中级法院党组立即进行学习,谋划法院贯彻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的工作大局,提出了“法官进企业”工作思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华楠明确指出,要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就要立足法院工作实际,从密切联系群众着手,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办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和基层的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解决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李华楠强调,去年全市法院开展了“法官进社区”工作,得到群众和社会的认可,要把这项工作进一步延伸,在做好“法官进社区”工作的基础上,要探索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既要有针对性,又要有可操作性,既要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又要向企业宣传法制;要制定工作计划,形成常态工作机制,使“法官进企业”工作真正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
    
    打造能动司法平台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官进企业”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勇表示,去年10月,市中院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启动“法官进社区”活动,找到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的结合点,打造了能动司法和司法为民的新平台,为增进法院与社区、法官与居民的互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