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23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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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市中院李梅副院长带领中院相关庭室的同志到南山
法院对
立案工作和"法律进社区"工作进行调研。李梅副院长对南山
法院立案方面的改革及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成绩给予肯定,提出
立案工作改革和"法律进社区"活动都应遵循"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为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要创建
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
南山
法院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体现出
法院在社会当中,
法院在人民群众当中。
法院首先在机构、人员上落实,成立"法律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选派社区服务专职联络员,由南山
法院领导和联络员对口街道办事处,对学校、街道开展法律讲座和培训,为街道调解委员会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指导调处各类民间纠纷,加强基层调解工作。同时,逐步试行远程、预约
立案措施,设置电脑信息法律法规自动查询系统,免费发放民商事案件诉讼指南,并准备建立开放式法律图书馆等形式服务社区,方便群众诉讼。在机构改革和
立案工作方面,南山
法院紧紧围绕
法官职业化建设来进行,实现由以行政职权为中心向以
法官为中心的转变,由信赖个人向信赖制度的转变。在调整
审判资源时,注意
审判工作、辅助工作、监督工作的关系,使督导室、司法事务室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使案件在
立案流程管理过程中清晰、顺畅,保证公开、公正、高效的案件流程机制。
李梅副院长对南山
法院在"法律进社区"活动和
立案工作中的成绩予以肯定。她认为南山
法院在管理理念上很好,对制度在管理过程中重要性的认识非常到位。由
立案庭进行
立案把关,司法事务室承担
审判前的准备工作的新思路,与最高人民
法院的要求是相吻合的。她强调在部门职能调整转换中要围绕公正和高效的原则来进行。要首先认识到
立案庭是
法院的一个业务庭,对人员的要求要严格,要把那些把关能力较强的
审判人员充实到
立案一线,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进行案件流程管理。当前,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