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23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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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起,作为广东省
法院系统创"文明窗口"试点单位,龙岗
法院在全省率先推出了"远程
立案"、"异地
立案"两项新制度。
龙岗辖区947平方公里,占深圳市总面积的46.7%。龙岗
法院下设7个法庭,法庭分布较散,最远的一个法庭到
法院须50分钟车程,法庭之间距离最远的达90多公里,长期以来,当事人往往在
立案环节上耗废大量的时间,而且
法院"大
立案"管理的目标也受到了很大的制约。为此,龙岗
法院把如何更方便群众
立案作为创"文明窗口"的首要问题着力解决。
经过不断的研制、开发及论证,龙岗
法院正式启用了"远程
立案"和"异地
立案"程序。"远程
立案"即在7个法庭各设一名
立案人员,行政上归法庭管理,业务上归
立案庭管理。法庭的所有
立案信息,通过局域网输入
法院本部
立案庭数据中心,由
立案庭按内部管辖范围分配案件。"异地
立案"即当事人可就近选择法庭跨辖区
立案。
立案人员
立案后,将有关信息通过
立案数据中心输送到案件所属辖区的法庭,然后通过
立案庭的送达小组将有关案卷送到所属法庭。如在布吉镇居住的当事人要起诉在大鹏镇居住的当事人,过去的做法是必须到大鹏法庭
立案,当事人路上往返近190公里。现在当事人只须就近到布吉法庭
立案即可。
这两项制度大大方便了当事人
立案,提高了诉讼效率,同时也便于
法院的流程管理,真正实现了"大
立案"管理,是创"文明窗口"活动的一项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