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0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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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决定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延长到明年上半年,省政法委和省高院对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再次作出部署。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10月24日下午,中院召开专题会议,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上,还总结了前段时间全市
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各区
法院、中院刑二庭、民六庭、
执行局、研究室、法警支队等部门的党支部就活动开展情况作了经验介绍。两级
法院各部门教育活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中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邓宇光同志对前一阶段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前一阶段,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市两级
法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关于在下一阶段如何继续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邓书记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一、继续深化对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对于人民
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要求,坚定
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深入推进
法院各项工作和
审判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澄清模糊认识,克服疲倦心理,增强积极性和主动性,再次掀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新高潮。
二、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根据上级安排,全市
法院对教育活动方案作出相应调整。从今年11月至明年6月,活动再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再学习再教育阶段。对前段开展教育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并根据上级的部署安排,制订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搞好再动员、再部署;有重点地精读有关内容,将学习教育与学习《中共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
法院、人民
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江泽民文选》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二是深入对照检查阶段。首先是进一步清理思想,真正做到正本清源,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纠正,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的思想得到更新。其次是进一步清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司法监督员)、有关单位和广大干警的意见和建议。第三是进一步搞好集中培训。对各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要进行专门培训。三是剖析整改阶段。要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对本单位班子和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制定出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四是总结验收阶段。教育活动结束后,要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考试,检验教育效果。
三、几点要求。一要突出教育活动的重点。主要是突出三个方面重点:一是对象重点,将领导干部和青年干警作为这次教育活动的重点。二是阶段重点,重点抓好对照检查和剖析整改阶段这两个重点。三是内容重点,重点抓好党的领导理念的学习。二要积极创新教育活动形式。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努力探索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继续组织开展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参观学习、法治
论坛、文艺演出、经验交流会、先进事迹报告会等主题实践活动。三要不断推进
法院工作开展。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方针,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制度措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继续加强
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市
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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