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01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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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市委政法委翟忠泰副书记在深圳中院郝丽雅副院长陪同下到西乡街道劳动办联调室对市中院在宝安推行的劳动争议人民调解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市中院民六庭庭长蔡志满、宝安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建国、西乡街道办党工委书记郑新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活动。
翟忠泰副书记一行在参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现场后,与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在座谈会上,西乡街道劳动办和司法所对劳动争议人民调解机制运作情况进行了汇报。蔡志满庭长介绍了市中院在宝安区推动劳动争议人民调解试点工作的过程和总体情况。张建国副书记表示宝安区政法委和综治办将总结西乡试点工作的经验,按照市中院试点工作的思路,继续推进该项工作。
郝丽雅副院长在座谈会上讲话。她指出,市中院党组按照去年市委副书记谭国箱同志到市中院调研时提出的从源头上探索解决劳动争议案件措施的要求,决定推动劳动争议人民调解试点工作。开展劳动争议人民调解试点工作是市中院立足本职,发挥优势,积极参与基层管理,推动和谐深圳建设的新探索。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初步形成了以
法院为主导,以人民调解员进驻劳动管理站、同署办公为切入点,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诉讼为保障,人民调解与司法救济紧密衔接的劳动争议联调机制,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劳动者提供了简便、快捷、经济的纠纷解决方式。她强调,要进一步规范试点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让老百姓家喻户晓,引导劳动者充分利用这一高效快捷的处理途径,依法解决纠纷。
翟忠泰副书记对市中院在宝安开展劳动争议人民调解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试点是
法院工作为大局服务的新举措,是实践司法为民宗旨的新途径,是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新探索,是推进"基层基础年"工作的新办法。通过市中院的业务指导,人民
法院、司法行政、劳动监察、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协调配合,实现了各方职能的优势互补。他认为劳动争议联调工作体现了"两个好":一是作用好,表现在调解率高。通过调解,及时化解大量劳动争议纠纷,不仅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防止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二是机制好,表现在:实现了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三个联合",实现了三者的有机统一,达到了"四个确保":一是确保了有效整合社会管理资源;二是确保了减轻劳动者的负担;三是确保了提高解决劳动争议的效率;四是确保维护了社会稳定。他希望进一步把联调机制从街道延伸到社区,把西乡的经验宝安化,并在适当时候在全市推广。他还指出要把这种联调机制制度化,对联调中心的必要开支纳入财政预算,给予物质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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