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9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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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
法院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采取有力措施,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参审参议提供良好的保障。该院共选任二批陪审员25名,平均年龄为46岁,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15人,硕士学历5人,博士学历1人,来自政府机关、高等院校、医疗组织、妇女机构等10余个不同的行业。一年多来,首批15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参议案件1600多宗,出庭3000余人次,人均参审案件106宗,刑事
审判普通程序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参审率逾85%。
一、加强领导,明晰管理职责。该院党组高度重视陪审员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并结合基层
法院工作实际,建立由政治处、研究室和各业务庭共同管理,分工明确的管理体系。明确由政治处负责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人事管理和工作表彰,研究室负责日常联系、管理协调和陪审津贴的发放,各业务庭负责安排陪审员参审工作。该院还修订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
二、强化培训,提升法律素养。在市中院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的基础上,通过不定期的业务培训、专题讲座和庭审观摩等方式,促进人民陪审员对
审判技巧的掌握,提高参审参议水平。为每位陪审员征订《人民
法院报》、《人民司法》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等报刊杂志,帮助陪审员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及时了解
审判动态和前沿信息。组织陪审员到人民陪审工作开展较早、发展较快的
法院考察学习,拓广视野、吸收经验。
三、因"职"参审,发挥专业优势。该院的人民陪审员多数系来自各个行业的专业人员,能在
审判活动中从更为专业的角度分析案情、提出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
法官业外知识的不足。该院根据这一特点,采取"统一调配,分庭参审"的方式,由业务庭根据陪审员的职业和特长合理安排参审,如将从事医务工作和妇联工作的陪审员安排参审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将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陪审员安排参与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
审判等等,力求充分发挥每位陪审员的专业优势,促进
审判质量的提高。
四、明确职责,确保司法公正。该院在加强管理的同时,进一步明确陪审员参审参议及监督
法院工作的职责。庭前要求陪审员充分阅卷,了解案情,明确审理重点。要求陪审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按时出庭,遵守
审判纪律,保守
审判秘密。并从人民陪审员中选聘10人担任廉政监督员,加强对
法院廉政工作的监督;定期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虚心听取陪审员对
法院工作及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以及时改进。
五、完善保障,打造良好环境。人民陪审员被称为"不穿法袍的
法官",该院要求全体干警要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并确实保障他们在参审参议中了解案件事实、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同时,加强后勤保障,为陪审员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和休息环境,定期核算和发放陪审津贴,开放阅览室和电脑室,赠阅《今日说法》、《以案说法》等书籍,提高陪审员参审积极性,增强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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