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02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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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深圳市
法官协会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出新一届理事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基联当选为深圳市
法官协会会长。省
法官协会秘书长白广宁出席会议并致辞。市中院黄国新副院长作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郭毅敏副院长作协会换届筹备工作报告。大会由市中院副巡视员段秀荣主持,全市
法院推选出的123名
法官代表出席了本次代表大会。
新当选的
法官协会会长邓基联首先肯定了市
法官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指出,市
法官协会积极发挥
法官协会社会团体的作用,团结和组织广大会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及
法院中心工作,广泛开展理论研讨、业务培训、对外交流等各项活动,为推进
法院队伍建设和
法院工作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并对新一届
法官协会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大局,进一步增强广大
法官的司法能力。
法官协会要着眼于构建和谐、促进和谐的新要求,把增强
法官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作为协会的工作重点来抓,进一步充分发挥协会作为学术团体和教育平台的作用,深入开展学术研讨活动,积极组织
法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引导广大
法官不断增强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本领。二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开创充满活力的协会工作新局面。
法官协会要进一步突出面向
法官、服务
法官的宗旨,要进一步突出
法官权益保障,要进一步突出
法官文化建设,使协会成为名副其实的"
法官之家",不断增强协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在推动和促进
法官队伍建设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取得新的成效。三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协会的工作效能和工作水平。要加强协会的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协会工作的管理,尽快制定协会工作规划,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程序。要创新工作方法,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虚心学习借鉴,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四要大力加强沟通交流,不断提升协会的社会影响和整体形象。要进一步加强市
法官协会与省内各
法官协会、与兄弟省市
法官协会的交流交往,加强与法律实务界、学术界的交流交往,加强与有关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的交流交往,加强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
法官协会的司法交流,加强与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