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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区法院快讯刑事资讯
深圳各区法院包括罗湖、福田、南山、宝安、龙岗、盐田6个基层法院,基层法院共派出14个人民法庭。 深圳各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监督和指导下级法庭的审判工作,对深圳市各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目前,霍敏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鹰任福田法院院长,龙光伟任罗湖法院院长,丁建华任南山法院院长,卢成燕任盐田法院院长,闻长智任宝安法院院长,田卫东任龙岗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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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快讯,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
2007/04/18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浏览次数:8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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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的通过,标志着深圳在突破执行难问题上迈出了重要而坚实的一步。 《决定》充分吸收了司法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并创造性地推出了一些执行工作新举措。一是着力改善执行工作环境。为净化司法环境,避免不当干预,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执行权,《决定》强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具体执行案件的意见、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等规定途径反映,并允许当事人查阅。违反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建议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特别规定司法建议要同时抄送同级人大常委会。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干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可以投诉和举报,有关部门应当调查处理。二是着力规范协助执行人的协助执行义务。为解决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等问题,《决定》要求公安、监察、劳动保障、规划、国土房产、建设、税务、工商、出入境管理、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管理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协助人民法院民事执行的工作制度,并配合人民法院建立有关信息沟通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要求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建立系统内统一查询、统一冻结、统一扣划的工作机制。三是着力强化执行工作措施。为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力度,《决定》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实施财产申报、财产悬赏举报、被执行人信息曝光、限制被执行人承接政府投资项目、限制被执行人出国、出境、离境等执行工作措施。《决定》还对高消费等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四是着力加强执行工作监督。为确保执行工作公开公正,《决定》强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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