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田区人民
法院进一步加大行政案件和解力度,以更有效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维护行政关系的和谐。截至11月底,该院行政诉讼案件以和解撤诉方式结案117宗,撤诉率33.4%,同比增长23%。一是坚持全程协调理念,创造和谐司法环境。坚持“庭前交流、庭上和解和庭后协调”的全程协调理念,注重培养
法官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二是加强行政
审判监督,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建立
法院与行政机关的良好沟通交流渠道,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促进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水平;三是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协调,多方用力促成和解。拓宽人民陪审员发挥职能作用的范围与渠道,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行政案件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