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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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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珠海香洲区建立相关司法救助机制
2010/0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32次   
关键词:

摘要:身份不明的人遇害,没有亲属及时提出赔偿,其民事赔偿权利如何维护?记者昨日从香洲区检察院获悉,该院与香洲区民政局日前制定了对身份不明的刑事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的工作机制,这一问题将迎刃而解。
  南方都市报讯 (记者 张应昂 通讯员 桂兴卫)  身份不明的人遇害,没有亲属及时提出赔偿,其民事赔偿权利如何维护?记者昨日从香洲区检察院获悉,该院与香洲区民政局日前制定了对身份不明的刑事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的工作机制,这一问题将迎刃而解。
  刑案逾七成涉外来人员
  据香洲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在各类刑事案件中被害身亡的身份不明人员,民事赔偿权利的落实在法律上尚处于空白状态。一些地方司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探索。香洲区检察院地处珠海中心城区,外来人员犯罪占刑事案件七成以上的比重,被害身亡的身份不明人员也时有出现。
  近日,香洲区检察院在与区民政局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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