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0年重点调研课题
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0年重点调研课题
2010/0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73次   
关键词: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着力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继续发挥重点调研课题这一制度平台服务大局、服务决策、服务审判的重要作用,在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了2010年度的重点调研课题共计19个,并于28日公布。

   据了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招标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于去年10月份就启动2010年重点调研课题选题工作。选题工作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本着有利于发挥调查研究为审判第一要务服务,为各级人民法院科学决策服务,为全国法院的科学发展服务的三为作用,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2010年的工作部署和当前法院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来进行。课题的确定遵循了以下具体原则:兼顾宏观题目与微观题目、刑事题目与民行题目、审判工作相关题目与法院其他工作相关题目;往年已经纳入重点调研课题或者已经处于改革落实阶段的不再纳入。选题过程中,有关部门先后征求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以及各高级人民法院及兵团法院的意见。反馈意见经讨论修改提出选题后,又征求了最高法院院领导的意见。结合各位院领导的意见,经过充分讨论,最后提出19个题目作为2010年重点调研课题选题。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相比于往年每年10个左右的课题来说,今年确定的题目有所增加,接近20个。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