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省高院:韶关市委批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妥善解决集中清理...
省高院:韶关市委批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妥善解决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中存在问题的报告》
2010/0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04次   
关键词:

1217,中共广东韶关市委发文批转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妥善解决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中存在问题的报告》。批文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党委,市直及中省驻韶有关单位党组(党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战略高度出发,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力度,积极协调处理法院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去年11月全国统一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韶关中院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鼎力支持下,在市委有关领导的亲自协调、督导下,顺利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1191件、六类重点执行积案1645件、省挂牌督办执行积案5件,执结标的金额42965万元,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9004万元;清理执结无财产执行积案9525件,执结标的金额252286万元。并基本建立起执行联动机制、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执行工作纳入综治考核机制等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设立了“执行案件特困群体专项救助基金”。到目前为止,中院共筹集到特困群体救助基金344万元。至11月底,已对两级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