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议签了字,有些农民朋友因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有可能反悔,有些还不放心对方是否就会自觉履行协议,通过人民法庭对协议进行确认,矛盾双方就像吃了定心丸”。多年从事基层司法工作的枫朗镇司法所罗绍辉所长一谈起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就赞不绝口。他谈起一件曾调处的纠纷时还印象深刻。两个村民因一件邻里小事闹得不可开交,村干部多次处理多次达成协商意见,可总有一方反悔。司法所接到反映也进行调处,都是协议签订没几天,反悔的电话就来了,有次问起原因,反悔的村民说是自家的鸡跑到对方家给对方打出来了,所以一气之下不履行协议了,让罗所长啼笑皆非。就这样因为“鸡事”、“菜事”等琐事,这纠纷整整拖了3个月,前后订了5份协议还没最终解决问题。“自己辛苦了没关系,可是见到群众的矛盾没有得到解决,总是感觉工作没做好”。经常跟法庭有工作联系的罗所长跟到任不久的枫朗法庭蓝文远庭长提起此事时感到很烦恼。两人一合计,商量由枫朗法庭通过调解书的形式对双方的协议内容做个确认,让双方有个思想上的约束,自觉履行协议。想不到法院的大印一盖,罗所长就再没有接到过两位村民的反悔电话了。
据了解,大埔县是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山区,当地群众发生纠纷后,一般都是首先投诉村、镇一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来协商解决途径,但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订立的协议效力没有强制执行力,不能申请法院执行,所以有些人订立了协议后又常常反悔,协议得不到最终履行,打官司又感到麻烦,事情就这样拖着。受到触动,大埔法院枫朗法庭与司法所协商后,共同出台了人民调解协议确认制度,规定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协议双方可以选择共同到法庭申请办理司法确认,法庭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查,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侵犯国家、集体或其他个人利益,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的,通过出具调解书的形式予以确认,这样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另外一方就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蓝文远庭长生动地形容这是“给了自觉履行协议的群众一道护身符,给不履行协议的人上了一个紧箍咒”。梁某与某企业因对劳务款数额有异议而产生纠纷,在调解达成协议后,企业负责人坚持要到枫朗法庭进行司法确认后才愿意付清全部款项。“要是我付钱后对方再总来找我要钱怎么办,这样太烦了?”企业负责自有其理由。梁某也表示,“法庭的调解书,让双方都放心。”为让群众乐于接受,该庭简化手续,专门印制了格式化的《调解协议确认申请书》,让申请人只需在上面打√划×和签名,同时为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枫朗法庭还对到法庭申请调解协议确认的群众给予免收诉讼费,对边远山村的群众,法庭还应会请求上门现场办案。司法确认制度自去年底试水以来,到现在已有20多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选择到枫朗法庭进行司法确认。经过司法确认的纠纷,都已履行完毕,涉及金钱给付内容的则即时进行了给付,而且没有一个当事人反悔。“现在下乡,通过这一制度解决了矛盾的群众见到后都笑脸相迎,还连声多谢解决了他们的纠纷。”蓝庭长和罗所长异口同声说,脸上呈现出一幅满足感。刚到任的大埔法院叶仁基院长到枫朗法庭调研后,把这项措施称作是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的新型接合剂。“司法工作就是要及时回应群众的需求,只要是对解决群众矛盾有利的事情,再困难也要想办法去做,我们将对这种做法进行总结和规范,在全部法庭推广实施”。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志平 黄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