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必新指出,刑事政策是国家进行预防、控制犯罪,以保障自由、维护秩序、实现正义目的而制定、实施的战略、策略、方针、准则、计划以及具体措施等的总称。刑事政策反应党和国家在一定时期对付犯罪的意志倾向,具有调节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导向性,体现国家刑事立法、司法、执法的趋势。他认为,刑事政策应从保和惩、政和刑、宽和严、急和缓、单和综、惩和防等六个维度认真理解和把握。
江必新强调,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刑事政策之一而不是刑事政策全部,是次级刑事政策而不是首要刑事政策,是共同刑事政策而不是特有刑事政策。实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从立法环节、侦查检察环节、司法审判环节、刑罚执行环节等四个方面着手,系统落实。在刑事政策配套机制上,要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要坚持综合治理、群防群治;要坚持依法治国、德主刑辅;要坚持科学管理、化解矛盾;要坚持科学矫正、有效监管。
江必新要求,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过程中,必须坚持宽严有度、宽严合法,必须坚持宽严中理、宽严得情,必须坚持宽严审时、宽严度势,必须坚持宽严平等、宽严同仁的底线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