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七日第三次审议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扩大了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范围,将看守所也纳入赔偿范围。相关条文修改后,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包括: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说,有的部门提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应当将看守所管理机关也纳入赔偿义务机关的范围。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将有关规定作上述修改。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还特别强调“及时赔偿”,明确规定: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备受外界关注,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时,有的常委委员提出,草案明确了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是对国家赔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但这一规定还不够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