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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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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基层法院女院长联谊会在琼召开
2010/0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6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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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基层法院女院长联谊会第三届年会1126在海南定安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女法官协会会长王秀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全国的近40位基层法院女院长出席会议。

   王秀红指出,基层法院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最前沿,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为基层建设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职责,工作条件艰苦,工作任务繁重,做好基层法院工作难,当好基层法院院长更是难上加难,特别女同志作为基层法院的一把手,在各个方面都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因此基层女院长是非常需要给予关心和关注的群体。联谊会恰好顺应了这一需要,为基层法院女院长交流工作,加强联谊,取长补短,互促互进打造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本届年会主题是多方调解机制的衔接与和谐社会。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对当前基层法院如何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以法院为主导的大调解格局,形成共同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讨,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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