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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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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广东法院主动接受监督纪实
2010/0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29次   
关键词:

  敞开大门迎监督,打开天窗纳民意,加足马力护民生。现如今,广东法院上上下下谈的最多的就是:如何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如何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困已成为广东法院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57次集体串门

  从文来文往到人来人往

  2009223,广东省两会刚通过法院工作报告,广东高院就开起了会议,对照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挑毛病。部门一个个汇报、目标一项项确定、措施一条条推敲、责任一项项落实、问题一个个研究。每人15分钟的报告,挑刺时间却足足翻了一番。

  “这样的考试,我当庭长这么多年还是头一遭!一位庭长偷偷告诉记者。可是广东高院院长郑鄂说了,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100%满意是我们各项工作最高指标,决不允许打折扣。

  会议效果立竿见影,全年人大联络工作的思路和方案出来了,全省各级法院了起来。

  前不久,广东省人大代表孙伟强的办公室来了几位特殊的客人,他们是前来否定他的提案的。可令人惊奇的是孙代表非但不生气还表示很满意。

  上门的是广东高院的人大代表联络员。两会期间,孙伟强代表向法院提出了《关于认真执行诉讼代理人复印庭审笔录制度的建议》,建议在庭审结束后当场复印庭审笔录给当事人。联络员当面解释道:庭审刚结束,笔录尚未整理归档,如果立即复印,则操作起来会有较大困难,所以无法采纳您的意见。请您多见谅!

  孙代表了解到,为了答复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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