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麦翠如 通讯员 洪文 李志金 周方) “要打造‘隔离墙’,严格规范和监督法官的交往。”日前,记者从中山市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暨司法作风建设会议上获悉,在解决法官与律师存在夫妻、近亲属关系这个问题上,中山市将学习借鉴外省法院的做法,落实审判回避制度,反对法官在交往上傍富商、傍大款。 据中山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省高级法院强调,在规范 分享到: 2 上一篇:粤高法:人民法院“科技强院”工作述评 下一篇:粤高法:高明法院构建妇女维权“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