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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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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廉江法院:立法为公 司法为民
2010/03/25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95次   
关键词:

廉江市人民法院干警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审判质量效率,队伍建设,法院工作改革等各项工作得到长足发展,走在湛江市基层法院前列。湛江中院对十个基层法院2009年度工作综合考核,该院获得综合考核第二名和结案率考核第一名,湛江中院向省高院为该院报请集体三等功。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受到廉江市委或上级法院的表彰。荣誉的背后都凝结着廉江法官对人民的忠诚和对法律的负责,真实体现了法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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