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军指出,法院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廉政准则》的颁布,是党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廉政准则》是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贯彻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吸收了《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颁布实施以来和纪委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借鉴了各地各部门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突出防止以权谋私、防止利益冲突,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并充实完善了相应的实施与监督制度。《廉政准则》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和又一重要成果。《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使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更加全面、更加系统,对于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和每个法院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作为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和长远战略任务抓实抓好。
张军要求,法院领导干部要狠抓《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作为党的领导干部,一言一行代表党的形象,一举一动关乎党的威信。从实践中看,法院领导干部在执行廉政规定方面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少数法院领导干部司法不廉的问题仍然突出,部分领导干部身上滋生不正之风的现实危险性依然存在。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