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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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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全国政法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开局良好取得成效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4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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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北京928 记者王斗斗  记者今天从政法委获悉,目前,全国政法系统的创先争优活动开局良好,取得了一定成效。
  据介绍,自今年4月中共办公厅转发《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以来,各级政法机关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紧密结合政法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动员部署。中共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中共政治局委员、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国务委员、政法委副书记孟建柱明确要求,紧密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创先争优,在促进政法工作全面落实上检验实效。政法委向全国政法机关发出通知,要求按照的部署,在政法战线掀起创先争优的活动。政法各单位在抓好本机关争创活动的同时,对本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提出明确要求。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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