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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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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韶关市中级法院高度重视青年干警教育培养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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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韶关市中级人民院组织青年干警前往乐昌市长来镇上坪村开展对口扶贫工作,并到乐昌市人民法院慰问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劳模邹赵秋同志。

近年来,法院新招录人员不断增加,青年干警的比例逐年扩大,针对这一现状,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分注重对青年的教育、培养和使用,充分发挥其突击队作用。是日上午,院长刘曙光、政治处主任邹爱国带领中院青年干警来到乐昌市长来镇上坪村,开展对口扶贫工作。青年干警们虽然工作年限不长,但是工作积极、热情高涨。一下车,即奔赴各自的对口扶贫户,认真开展调查,仔细查找贫困户贫困原因,确定帮扶措施,尽可能给予贫困户支持与帮助。每个青年干警通过面对面的与贫困户直接交流,深刻体会贫苦户生活的艰辛,均决心要竭尽全力,利用自身的知识与能力,帮助贫苦户脱贫致富。

为充分发模范人物的榜样作用,当日下午,韶关中院带领青年干警到乐昌市人民法院慰问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劳模邹赵秋同志,并邀请邹赵秋同志与中院青年干警座谈。今年66岁的邹赵秋同志是乐昌市人民法院的退休法官19819月,邹赵秋同志被诊断出患有鼻咽癌,他几十年如一日与病魔作斗争,爱岗敬业、为民司法,199810月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20004月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邹赵秋同志退休不退岗,20055月退休后,主动提出到法院档案室工作,至2009年底,整理装订档案一万余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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