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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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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谈破解民事审判四大难题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43次   
关键词:

    现在法院的民事审判存在四大难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27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时,提出了这四大难题和破解之策。

   民事审判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王胜俊谈到问题时,首先从法院自身找起了不足。有的法官对司法的人民性认识不到位,工作方法简单,办案效果不好;有的法官对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政策把握得不够好,不善于辨法析理,不善于解决新问题;有的法院内部监督制约不到位,制度不健全,致使队伍中发生违纪违法情况。

   听取报告的人表示赞同,认为这些问题虽然只存在于极少数人和少数法院,但严重削弱了民事审判的公信力,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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