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08次
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高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刑事证据规则电视电话会议,就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政法机关共同制定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进行培训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院长南英对两个《规定》的理解和贯彻执行作辅导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黄尔梅出席。
张军指出,审判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好刑事诉讼法和两个《规定》,确保国家法律、司法解释等裁判规则在案件审理中一丝不苟地贯彻执行。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周永康同志5月20日在政法委第13次全体会议暨司法体制改革第5次专题汇报会上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两个《规定》,讲事实,讲证据,讲法律,讲责任,确保办案质量,依法惩治犯罪,切实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