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9月29日,江门市蓬江区人大召开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区法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专项工作报告。蓬江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柏林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负责人听取了报告。 据了解,自2005年5月以来,蓬江区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加强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先后7次共选任人民陪审员58名,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