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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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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王胜俊: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明确责任 努力当好新时期人民法院院长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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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俊亲切接见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培训班学员。(曹颖逊摄)

 

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培训班开班式会场。(曹颖逊摄)

     法院网讯   今天上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第十一期培训班开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开班式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在全国政法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形势下,要当好人民法院院长,必须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明确责任,依法履职,作好表率,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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