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全国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
粤高法:全国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07次   
关键词:

    8月17,全国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就会议作出重要批示。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批示中充分肯定了会议的主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到会致辞。

   王胜俊指出,这次全国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2007年以来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准确分析了当前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意义十分重大。希望各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商事审判工作的挑战,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公平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奚晓明指出,商事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