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沈德咏:努力推动审判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粤高法:沈德咏:努力推动审判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22次   
关键词:

    9月23至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出席于成都举办的审判管理理论与实务论坛期间,就深入贯彻落实上个月在井冈山举办的全国大法官专题研讨班精神,努力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更好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以及地震灾后重建工作等问题,深入四川各级法院调研。在听取四川高院党组和成都中院的工作汇报后,沈德咏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井冈山研讨班精神,深刻领会王胜俊院长关于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基本观点和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审判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努力推动审判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沈德咏强调,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无论在指导思想上,工作方式方法上,乃至具体管理指标的设定上,都要紧紧围绕实现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总目标来进行。要通过强化审判管理,确保审判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及时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到司法审判中去;要通过强化审判管理,找准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通过强化审判管理,正确理解宪法法律的规定,实现司法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准确把握审判管理工作的原则和方法,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下大力气解决实际问题,既要有不负使命的决心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