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可能地化解“执行难”顽疾,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深圳市福田区法院针对案多人少矛盾越来越突出的严峻形势,强化“主动执行”工作理念,大胆改革,合理配置执行权,打破原有“一人包案到底”的工作模式,建立了“集约分工式”执行工作机制,大大提高了 分享到: 1 上一篇:粤高法:乐昌法院获四项监督制度知识竞赛一 下一篇:粤高法:30年发展成就举世瞩目 司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