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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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上海主持召开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10年理事会。经审议,理事会表决通过了增补和调整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以及修订研究会专业委员会活动规则等重要事项。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奚晓明,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李少平、王利明、陈卫东出席会议。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以及代表128人参加了本次理事会。
为适应研究会的发展需要,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酝酿,研究会决定再从学界有较高影响的地方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增选1位副会长,从担任重要科研院所领导职务的学者中增选2位副会长。为充分发挥研究会作为人民法院与专家学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作用,积极组织相关科研院所的法学专家与审判业务部门的法官共同开展审判理论研究工作,研究会决定从法学理论界增选若干名常务理事和理事。
理事会上,沈德咏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