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张军:加强重点调研课题研究 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
粤高法:张军:加强重点调研课题研究 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95次   
关键词:

    10月27,最高人民法院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重点调研课题(部分)中期检查汇报会,对4个重点调研课题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张军强调,要加强重点调研课题研究,大力促进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

   张军指出,4个重点课题事关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事关边疆和民族的和谐稳定和发展,事关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事关人民法院的科学发展,事关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既有宏观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也有相对具体、相对微观的法律适用问题。要注意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宏观与微观的关系、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关系问题;要扩大研究视野,要紧密结合法院的相关工作进行调查研究;要始终注重国情,始终从人民法院的实际出发,始终抓住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特点,始终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服务。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