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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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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莅茂进行调研视察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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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邹辉球 茂名晚报记者朱文军报道 9月19至20日,秋风送爽,艳阳暖人,在中秋、国庆佳节来临之际,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莅茂进行调研视察,看望慰问正在紧张工作的法院一线干警。调研期间,郑鄂会见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荫国,市委副书记、市长邓海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成华,对茂名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并就如何加强我市法院工作与市委主要领导交换了意见。
  郑鄂一行先后视察了正在施工中的市中级法院审判综合大楼、茂港区法院和电白县法院,认真听取了茂名两级法院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分别在市中院、茂港区法院和电白县法院与两级法院中层主职以上领导以及茂港区、电白县两地党委主要领导进行交流座谈。
  郑鄂充分肯定了茂名两级法院的工作,认为茂名两级法院在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三项重点工作,落实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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