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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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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宝安法官 举行宣誓仪式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5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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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讯】(记者 包力 通讯员 王进) 昨天上午,宝安法院举行法官宣誓仪式,全院125名法官身着法袍,在6名人大代表和司法监督员的监誓下,庄严地承诺为维护社会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为深圳特区的审判事业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作为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神圣职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法官肩负着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神圣使命,任重道远。此次法官宣誓活动旨在加强宝安法院全体法官的神圣感和使命感,通过宣誓的承诺形式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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