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王胜俊:结合实际 注重实效 大力加强人民法院党的...
粤高法:王胜俊:结合实际 注重实效 大力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00次   
关键词:

    11月1下午,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到最高人民法院检查指导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出席汇报会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汇报了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情况,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组部部务委员傅思和出席汇报会并就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讲话提出要求。

    王胜俊指出,部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把此次活动作为加强法院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的重大机遇和重要契机,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时作出部署,对全国法院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王胜俊强调,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做到三个注重:一要注重思想发动。要深刻认识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此项活动是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制度和方式的创新,是全面加强法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重要机遇,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同志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真正提高思想认识,把创先争优活动摆到重要位置。二要注重搞好结合。要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找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着力点。要把创先争优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