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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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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王胜俊:推动民族地区法院科学发展 全力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8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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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网讯   今天,云南省民族地区法院工作会议在昆明市隆重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民族地区法院要坚持依靠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全力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推动民族地区法院科学发展。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白恩培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胜俊指出,云南高院召开民族地区法院工作会议,隆重表彰优秀民族法官,研究部署加强民族地区法院工作,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必将极大地激发民族地区法院干警的工作热情,必将有力推动民族地区法院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王胜俊强调,民族地区大都处在祖国边陲,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具有特殊的战略地位。广大民族地区法院在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具有重要作用,应当大有作为,要抓住国家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契机,进一步做好民族地区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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