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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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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王胜俊向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者致以崇高敬意和亲切慰问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53次   
关键词:

坚定不移地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在新第二十六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王胜俊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并以个人名义发出贺信,向工作在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岗位上的全体教职员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贺信全文如下:

   同志们:

   金秋九月,丹桂飘香;春华秋实,硕果纷呈。在新第二十六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并以我个人名义,向工作在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岗位上的全体教职员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

   人民法院的教育培训工作,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对于提高广大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司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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