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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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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全国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侧记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67次   
关键词:

  “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同司法能力滞后之间的矛盾是法院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这个矛盾反映在宣传工作中,就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知情权需求与新闻传播能力滞后之间的矛盾。

  7月27,北京京西宾馆,在全国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一语中的,对当前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现状作出了清醒的判断。

  在社会转型期利益格局调整和法院诉讼爆炸的情境下,在网络等新兴媒体迅猛发展导致舆论环境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如何加强法院宣传工作,从而提高司法公信力,使人民法院工作得到人民群众更充分的理解和支持,成为会议代表们讨论的热点和焦点。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说,北京法院致力于与新闻媒体的良性互动,充分利用丰富的案件审判资源,大力宣传首都法院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取得的新成绩:全市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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