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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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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最高法院2010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顺利完成
2010/11/29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52次   
关键词:

    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案件质量评查暨裁判文书评选工作日前顺利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从15审判业务部门抽取150件,在深入细致评查基础上,形成了翔实科学、成果丰富的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分析审判形势,总结办案规律,寻找工作差距,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通过评查,还评选出刑事类优秀裁判文书5篇、民事类优秀裁判文书10篇。

   据审管办负责人介绍,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是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的重大部署,是推动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有助于强化审判质量效率意识,有助于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有助于促进法官管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有助于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滥用司法权现象的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审定了评查工作方案,要求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促进执法质量提高的过程

   据评查报告分析,今年评查的案件质量与去年相比更好。刑事审判庭案件不仅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而且程序更加严谨,文书更加规范、统一,去年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基本得到纠正;民事、行政审判庭案件,实体和程序均未发现问题,案件质量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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